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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就一批货物投保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A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

      1、有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
  根据《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五款第五款)的情况,由于运输车辆的推翻而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
  (1)如何定义“运输工具”?
 
  1.在《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没有“运输”定义条款
  当合同双方未明确就合同条款中相关概念的含义达成一致时,《保险条款》第5条第1款第2段中的“运输工具”是什么?唯一可以指出的是货物。摩托车?
  本案的保险是陆运保险。对于术语“陆路运输”,普通人根据自己的常识生活、知识、的社会经验等,按照他们通常的字面意思,首先会挂载货车。但是,“陆路运输”只包括“货运车辆”吗?显然不是。
 
  2.在《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运输”和“运输车辆”不是彼此的同义词。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5条第1款(b)项,措辞是“运输碰撞、被推翻......”;第7条第(1)款(11)项,措辞是“承运人没有......驾驶执照和车牌......”。显然,在《保险条款》中,“运输”是一个更具内涵的术语,包括但不限于货运车辆——或“承运人”。
 
  3.“容器”属性的分类是什么? “集装箱”是运输工具的一部分吗?
  该集装箱是钢制标准化货物集装箱,适用于海上、陆地、空中多式联运。即使诸如“容器”的“容器”与“工具”严格区分,通过锁定固定在“集装箱半挂车”上的“货物集装箱”也是“运输”或“运输”的一部分。 “运输工具”中所述的“工具”或“货物钢外包装”中包含的“非货物货物”?
 
  (2)即使该容器被归类为“装载容器”而不属于“运输工具”;即使“运输工具”与“运输工具”差不多,什么是“运输转移”?
 
  1.保险合同中既没有明确的“推翻”定义,也没有“倾覆”元素的具体描述,例如着陆姿势、倾斜度、反转度、在着陆后状态。2.由于保险合同中没有关于“推翻”的定义条款,因此,根据通常的字面含义+“受益人或受益人受益原则”的最终适用,“dip”一词的含义是“倾斜、”。歪、向侧面倾斜、“;”dip“连接到”dip“的单词应该采用”翻转、倾销“的含义,其含义是多种含义。”运输颠覆“应包括”运输“车辆、歪、倾斜、倾斜“和”运输或倾倒车辆“。
 
  3.不能复制《A保险公司的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机动车保险条款》)中的“推翻”概念,以了解保险合同中的“交通推翻”。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翻车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因自然灾害或事故而倒下,车体接触地面,失去正常状态和驾驶能力,无法救援无法恢复。 。
  保险合同的内容应以双方协议为基础。未经双方同意的部分不属于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倾覆定义不属于本案涉及的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如果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倾覆定义应用于货物运输保险,则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将大幅减少。
 
  1《机动车保险条款》对倾覆的定义,使用“翻车”字样、“车身触摸”,强调“倒车”和“车身触摸”,简单机身“倾斜、倾斜或倾斜”和“不倒“、”身体不接触地面“不构成倾覆。 2由于简单的机身倾斜、倾斜或倾斜但不倾斜超过、不接触地面不构成倾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损坏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应用倾覆定义大大减少了保险公司在货物运输保险下的责任范围。如果倾覆的定义适用于该案件,则保险公司应合法地规定该概念的条款。义务。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提供证据,则推翻定义条款对当事人无效。
 
  (3)保险公司认为“运输车辆未被推翻”拒绝支付赔偿的意见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警方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事故归纳如下:“拖车箱没有扣”+“过度转弯宽度不正确”,导致集装箱“滑落到地面”。由车辆转向角度的不正确操作产生的离心力导致容器最终“滑落”。在离心力产生时,由大弯曲牵引的集装箱拖车的车身应该“倾斜或倾斜倾斜、”,这属于“运输倾覆”。他们拒绝支付“运输车辆不会被推翻”的保险公司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2、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三款第一款第八款不予保留
 
  保险公司使用《保险条款》第8条第1款和第3款作为拒绝理由,首先涉及该条款的法律效力。
  (1)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法》第11条第1款保险合同订立时,应以协商一致方式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
  第十三条(二)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同意使用其他书面形式来指明合同的内容。
  第十九条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义务或者加重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责任; (2)被保险人除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8条第1款第3次法律效力分析
 
  本条款是保险人单方面提出的摘要摘要格式条款;
  2.《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不涵盖哪些具体损失和费用”,没有明确的协议;
  3.在缺乏“双方共识”和“明确同意合同”的情况下,基本格式条款基本上剥夺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同时赋予保险人权利。任意解释。显然不公平;
  4.《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8条第1款第3款不符合《保险法》格式条款的法律和有效构成要素的相关规定不能作为支持保险公司拒绝的合同条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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